男導師與智障女性交囚8月

男導師與智障女性交囚8月

【本報訊】在青衣智障人士院社任職的男導師,聲稱一時衝動,工作期間着一名智力只有9歲的33歲女院友,隨他進入休息室內,然後與她進行性交,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阮偉明直斥男導師違反應有的操守及責任,身為導師不應對院友存在任何性幻想,就其承認一項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非法性交罪名,判入獄8個月。
35歲被告鄒富華,過去沒有定罪紀錄,辯方指被告個性不壞,只貪一時之快才犯案,現已非常後悔,而過程中從沒使用暴力,辯方亦指僱主滿意其工作表現。

地上鋪好床褥睡枕

事發於06年8月6日的星期日,當時33歲的女事主在涉案院舍的多用途室內玩電腦,被告偷偷地示意事主隨他進入職員室內,關上門後,在地上鋪好床褥及睡枕,便着事主脫去褲子,跟她性交,當時事主喊痛,被告曾停頓一會再繼續,至另一名職員喊被告往接聽電話,被告才停止。
當時仍在休息室內的被告,向同事託詞正在更衣,被告穿回衣服,收好床鋪離去,並吩咐事主在房內多留一會才離開,亦不要告訴其他人。
控方於初訊時曾指,被告註明不准事主進入肇事休息室,事件引起上司注意,並查問事主,最後警方於同月9日將被告拘捕。
案件編號:DCCC84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