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宿青年五次盜款

借宿青年五次盜款

【本報訊】一名22歲的貿易商人,在咖啡店自稱無家可歸,獲得店員的女性友人主動邀請他到香閨,兩周內小住3次,怎料女戶主引狼入室,被盜去她兩本支票簿及提款卡,冒充其簽名盜竊現金約5萬5千元,商人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兩項企圖盜竊及五項盜竊罪名。

咖啡店內結識

22歲被告葉智豪,涉案發生於去年10月26日至11月13日期間,裁判官現將案押後至下月15日,被告准保釋候判。
案情指,36歲事主曹樹梅獨自居於荃灣荃威花園一單位,其友人在區內咖啡店工作,她不時探望友人及與咖啡店顧客聊天,被告是其中一名顧客,他聲稱無地方睡覺,事主遂帶被告至其住所,被告卻趁事主換衫或熟睡之際,在客廳偷去她的支票簿及提款卡,被告同時發現其中一份文件有事主的簽名,遂抄下其簽名樣本,然後持冒簽事主簽名的支票到銀行,先後將5萬5千元轉賬自己戶口。
事主其後發現提款卡不翼而飛,遂於去年11月13日取消戶口,並通知銀行職員如有人再持支票,須立即知會她,當被告同日企圖轉賬時被拘捕。
案件編號:TWCC6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