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本是高興事,但河南一名男子因為鬧新房玩過火,竟惹來牢獄之災。李姓男子是新郎哥朋友,去年底鬧新房,不理伴娘的反抗,強行在她的胸、腹部畫水魚,前日被法院判以強制侮辱婦女罪,刑期三年,但緩刑三年。李姓男子自辯指這是當地風俗,不應重罰。 《河南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