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滿腦子性事」重犯機會高<br>鋼琴男教師非禮男童囚4年

官斥「滿腦子性事」重犯機會高
鋼琴男教師非禮男童囚4年

【本報訊】男鋼琴教師六年前因非禮男童入獄,早前又承認在帶一名14歲男學生到廣州欣賞鋼琴演奏比賽時對他性侵犯。心理專家報告顯示被告就讀中一時已得悉自己有同性戀傾向,即使已婚並育有一女,仍不時召男妓。法官指被告「滿腦子都是性事」,重犯機會頗高,着他入獄後要主動接受治療。被告終就兩項非禮罪,被判入獄四年。

不時到深圳召男妓

暫委法官彭偉昌昨在高等法院判刑時引述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陸宗澧(42歲)承認對10多20歲的少年感興趣,並因而曾以金錢利誘少年為他提供性服務,至01年被判監。雖然被告刑滿出獄後打算重過新生結婚生子,但其間仍不時到深圳召男妓,而且更終止接受心理治療。
法官斥被告明知自己屬「高危人士」,但仍選擇與14歲事主獨處一室,又質疑被告是否需要帶當時學琴只有半年的事主到廣州作觀摩。法官指被告違反誠信,而且經常想着與性有關的事情。專家認為被告重犯機會頗高,故法官需判以較一般為重的刑罰。他又叮囑被告,在獄中要「『攝』高床板」,好好反省自己的行為,並要主動接受治療,在犯人欄中的被告隨即點頭示意。

首就境外行為入罪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指,兒童或青少年在受侵犯後,未必懂得向他人求助,家長及教師應多加警惕,以免他們受傷害。另外,本案為律政司首次引用新修訂的《刑事罪行條例》成功起訴的境外罪行,她認為社會間日後應多加合作,打擊此類在境外干犯的罪行。
案件發生於去年7月22至23日,事主跟隨被告到廣州觀看比賽,晚上與被告同房,其間被告突然為他按摩,然後脫下其內褲並撫弄其下體,並為他手淫及口交至射精。事主半夜又發現遭被告擁吻身體,最終更被迫為對方口交,被告的下體更一度觸及事主的肛門。事主返港後由家人陪同下報警。被告另於00年曾因非禮另外兩名14歲男童,被判監30個月。
案件編號:HCCC1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