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身為大律師的富家子,於1965年旅遊法國時邂逅當地一名妙齡女郎,二人瞬即發展成為情侶,對方其後更表示為愛郎誕下一名女兒,富家子不時寄上生活費供養女兒,他於02年突然離世,現遭外甥質疑其女兒的身份,與她爭奪約10億元遺產。女兒昨日於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裁定外甥的挑戰無效,法官押後判決。 記者:黃詠鍶
原告LisaPoncet(41歲)自稱為死者黃禮賢的親生女兒,被告許承德為死者外甥。許稱,由於死者並無結婚,又無合法子女,如果原告非親生女,舅父的遺產便會由他的兄弟姊妹瓜分;而許母已離世,所以他指自己也可能為遺產承繼人之一,據他估計,舅父遺產包括數十個物業等總值約10億元。
形容舅父是花花公子
許承德在庭上形容舅父生前為一名花花公子,因家境富裕,年輕時常四處遊歷。他指舅父或有多名女友,而原告的母親JacquelinePoncet可能只是眾多女友之一,她的女兒未必是舅父的親生女。雖然許接納舅父多年來都有供養原告,甚至於70年代曾到法國並於文件上確認女兒身份,不過,他提出舅父或許只因原告母親在她3歲時離世,故抱着惻隱之心,將前女友的女兒撫養成人。
原告拒DNA測試要求
原告一方則指出,黃禮賢與原告的父女關係無可置疑,黃除了在原告出世紙上有其名字外,更呈上原告1歲時和母親與黃的合照,以及黃與原告母女一些書信,當中不少流露黃與女友關愛之情,更提及二人曾經發生關係以至懷孕。原告又指文件證供已非常全面,拒絕被告進行DNA測試的要求,而案件並無可爭辯之處,故要求法庭作出簡易判決。
本案被告於03年也曾因另一名曾任東華三院總理的舅父黃宜先遺下逾億元遺產,與舅母掀爭產戰,最後被判敗訴。
已故黃禮賢的家族大有來頭。父親黃達榮是「隱形富豪」,祖籍客家,早年在南美洲蘇里南發迹,其後來港從商,名下「榮安泰行」盈利豐厚,同時經營建築及出入口貿易等,1950年黃達榮身故後,留下127萬元遺產,由四名子女繼承。
早年留學英國的黃禮賢,於1966年回港取得執業大律師資格。黃的胞兄黃宜先繼承父業,1999年去世後留下逾億元遺產,由其妻與黃禮賢等兄弟平分,兄嫂其後入稟與黃禮賢爭產,惟2002年案件未有結果時,黃禮賢突然離世。
案件編號:HCAP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