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營商父女昨乘機場巴士至荃灣下車,其中女兒搬行李時,被指撞倒另一名男乘客的年幼女兒,引起對方不滿,縱使女童解釋是自己不慎跌倒,該名男乘客仍橫蠻無理更夥同弟弟助陣,向事主父女搥打胸口及「放飛劍」威嚇。警員到場將涉案兄弟拘捕,遇襲父女一併送院檢驗。
遭吐口水威嚇的女子姓鄧(24歲),與61歲父親同經營生意。鄧女透露,她與父親於年初五參加旅行團到華東觀光,至昨凌晨1時許返港,一同乘坐機場巴士返家。巴士駛至青山公路千色店對開埋站,父女於是搬行李下車,鄧女卻被另一名姓金(36歲)男乘客喝罵指她撞跌年幼女兒,雙方下車理論。
吐口水威嚇可被控襲擊
雖然鄧女已多番向對方道歉,而金的女兒亦解釋是自己不小心跌倒,但金仍然不肯罷休,聯同34歲胞弟向鄧父女連珠炮發,令鄧女甚感厭煩,認為金兄「冇文化」不屑糾纏下去,卻引起金兄不滿向她的面頰吐口水。鄧父見狀喝斥,亦被金弟搥打胸口,驚動巡警上前調查。警員事後將金氏兄弟拘捕,鄧兩父女則送院檢驗。
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據本港法例,向他人吐口水令他人受到威嚇,可以被控以普通襲擊罪,可被判罰款及最高入獄一年。去年4月,一名疑帶醉意的34歲休班警員,因不滿便利店女店員不肯更換啤酒而在店內大吵大鬧,及向女店員吐口水,被法官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立,罰款3,000元及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