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0公斤走私魚來港前被截

4200公斤走私魚來港前被截

【本報訊】農曆新年市民對淡水魚需求大,不法之徒乘機由內地走私淡水魚來港圖利。海關昨凌晨在大嶼山赤鱲角碼頭截查一艘內地漁船時,在船上搜獲4,200公斤未有報關的懷疑走私淡水魚,市值14萬元,船上兩名船員被捕。

趁新春需求大輸港

被查獲的走私淡水魚,包括邊魚、鰂魚及桂花魚。海關港口及海域科海域行動組指揮官林志強表示,昨日凌晨零時40分,海關海域行動組一艘巡邏船,巡經大嶼山赤鱲角機場珠江碼頭附近海面時,發現一艘由珠海來港的20米長內地漁船「珠桂6225」形迹可疑,將船截停搜查時,在船上發現一批淡水魚,當時船上有兩人(37歲及43歲),其中一人為船長,但兩人未能出示該批淡水魚的入口載貨單據及內地的衞生證明書,疑他們走私淡水魚來港將之拘捕,稍後兩人會被檢控違反《進出口條例》罪名。
林志強表示,海關對上一次在海上搜獲走私淡水魚是在05年9月9日,當時撿獲走私魚1,400公斤,為打擊海上走私淡水魚不法活動,06年海關開始與食環署採取聯合行動,在全港水域截查可疑的船隻,結果在他們的大力打擊下,06年全年曾截查逾600艘船隻,但沒發現有走私淡水魚從海路偷運入境;而昨日查獲的走私淡水魚,相信是新春期間市民對淡水魚的需求較平時大,不法之徒乘機走私淡水魚來港銷售圖利。「由於我哋嘅打擊力度夠,令不法分子不能鑽空子,而呢一批魚,唔排除不法分子趁過完農曆新年鑽空子,企圖蒙混過關。」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士企圖出口未列載貨艙單貨物、或為走私任何物品而將船隻結構更改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資料顯示,走私內地淡水魚來港的不法活動其實一直存在,當中更以與蛇口遙遙相對的流浮山最為猖獗,縱使去年本港發現內地淡水魚採用禁藥孔雀石綠飼養,一度暫停內地淡水魚來港,市面魚檔仍有淡水魚出售,相信當中不少是走私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