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梁成恩遇害後,揭露警隊機制多處漏洞,為免重蹈覆轍,警方制訂多項新措施,包括警員行孖咇、報案室即時核實投訴者聯絡電話及由警方電台中央統籌調配人手等。
警務處長為了協助法庭,並鑑於陪審團或會提出改善建議,透過律政司延聘大律師葉德強做代表,而葉亦落力講述警隊在事發後的新措施。
葉德強指出,2002年4月起,報案室要第一時間覆核投訴人所留的電話,不能再直接委派巡邏警員處理有關投訴,而是上報警方電台,由中央控制人手調配,若投訴人的聯絡電話未能核實,便要通知警方電台,轉告被調派的警員特別留神。
部份警署改行孖咇
此外,資料顯示,梁成恩案發生後,警方內部曾掀起一場「單咇」、「孖咇」制的爭論,新界南總警區在案發後即時下令區內警員無論日間或晚上,一律以孖咇出更,有部份警區則選擇適當調配,例如若單咇警員上樓調查時,必須與另一同袍會合才可孖咇上樓;同年底發生荃灣麗城商場恒生銀行巴籍護衞被槍殺案後,警隊恐兇手再行施襲,下令無論白天各警署一律採孖咇制,以策安全。但始終前線警員的人手緊張,部份警署近年又回復單咇制。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