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殺警案開審,雖然是死因聆訊,沒有被告和控辯雙方提堂,預計依然會成為全城至hit話題,吸引八卦街坊專誠摸去聽審。
死因聆訊旨在解構案情中的可疑部份,歸納死因。但本案懸疑複雜,主要人物已經離世,很難解開案中疑竇,聆訊無論結果如何,本案肯定是回歸以來最轟動的世紀懸案,甚至可以講,永無真相大白的一天。而將案件「四合一」處理,好處是方便法官宣判,四位死者同樣是死於槍殺,絕非死於自然或者人為疏忽。是否死於不幸,假使法官以同理心判斷,四條人命在毫不情願的狀況下白白斷送,理所當然是不幸中的大不幸。法院遂火速一致裁定:基於線索不足,判斷四人全屬死於非命。退庭。
且慢,證物還要呈堂哩。聽聞證物裏有一部徐步高日記,日記的真偽相信已經做過鑑證了吧。但日記內容的真實程度,誰作得準?假使有人在日記詳細描述殺人經過並承認「我才是殺警真兇哈哈哈!」這位妄想重症人士的日記落到警方手上,本案會改寫嗎?日記內容能夠入罪,只有笨賊才會在日記講真話。徐步高不笨,香港市民似乎也不瘋,沒有人做程咬金在這個關鍵時刻殺出來招認自己是殺人真兇。不必睇堅尼系數都能確定,香港勝在癲佬比寡佬少,欣賞自己夠黐線的話,不必殺人,搭巴士鬧人已經可以過飽喪癲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