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怡半島會所泳池習泳遭不幸<br>6歲女溺斃 母究責7被告

海怡半島會所泳池習泳遭不幸
6歲女溺斃 母究責7被告

【本報訊】6歲女童3年前在鴨脷洲海怡半島會所泳池習泳時,由泳池的淺水區誤墮深水區,水深沒頂,掙扎近7分鐘後溺斃,其後死因庭裁定女童死於意外,其母決定追究到底,昨替亡女入稟區域法院,控告海怡半島管理公司及外判泳會等7個單位,指他們須就女童死亡負上責任,作出賠償。

要求賠償喪女損失

原告人胡靜文為死者馮詩穎的母親兼遺產管理人,被告包括海怡半島管理有限公司、保安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日浪游泳會、泳會創辦人梁樹明及教練梁澤文等。原告人在入稟狀指,女兒於04年4月3日,因各被告疏忽,在鴨脷洲海怡半島會所泳池溺斃,故各被告須就意外負責,賠償她因喪女招致的損失及所有涉案開支。
資料顯示,馮詩穎於案發日首次到會所泳池上習泳,至下課時,馮母到泳池接女兒,才發現女兒遇溺,送院後證實不治。
從泳池閉路電視影帶所見,死者由教練抱下水後,獨自由泳池的淺水區步行至深水區時,突然沒頂,至7分鐘後才被泳客救起,其間在場的梁樹明、梁澤文及救生員均沒發現女童遇溺,教練則指已將死者接上岸,不知何故女童發生意外,死因庭05年裁定女童死於意外,死者父母不滿判決,認為管理公司、外判泳會及泳池方面均有疏忽之處。
案件編號:DCPI402/07

女童當日遇溺被救起,送院後證實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