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今年一月實施全面禁煙條例,令全港煙民於食肆、公園「無啖好食」後,房屋署也建議4月1日起擴大屋邨禁煙範圍,把160個公共屋邨所有公共地方,如馬路及休憩花園等列為禁煙區。邨民若在禁煙範圍吸煙,在屋邨管理扣分制下會被扣5分,扣滿16分會被「叮走」;於屋邨吸煙的非屋邨居民,則會被房署職員以武力趕離屋邨範圍。房署工會指出,屋邨以長者煙民居多,新措施勢必引起更多官民衝突。 記者:馮永堅
房署現時只在公屋室內公共地方實施禁煙措施,邨內居民違規吸煙會扣分。該署昨日公布說,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將討論擴大禁煙範圍,最快4月1日實施,屆時屋邨的所有公共地方,包括道路、行人通道、露天場地、休憩花園及運動場等,會列為禁煙區。
可設五個吸煙區
房署職員在毋須預先警告下,可向在這些地方違例吸煙的當邨居民扣5分。不過,由於禁煙條例下,公屋露天範圍未列為禁煙區,故居民只會被扣分,不會被控煙辦公室檢控和罰款。
至於非屋邨居民在公屋範圍吸煙,房署職員可行使《房屋條例》第21條所賦予的權力,勒令他們離開;若違例者屢勸不走,房署職員會報警求助,或以適當武力把吸煙者搬離屋邨。同樣,非公屋居民於公屋露天範圍吸煙也不會被檢控和罰款。
為顧及公屋煙民,房署建議在遠離康體設施或大街的地方,劃出指定吸煙區。每個屋邨不論面積大小,可設立不多於5個吸煙區,面積以一張長椅周邊約5平方米的範圍為限,範圍四周會髹上黃線或白線,以示識別。
不過,房委會委員王坤指新禁煙措施存有漏洞。他舉例指,住在A邨的煙民可到B邨吸煙,便不會被扣分;他又指,每條屋邨最多可設五個吸煙區,但認為每個吸煙區面積只有約50方呎是太細,對於有較多煙民的屋邨來說是不足夠。房署發言人表示,不會向到另一個屋邨吸煙的公屋居民扣分,但強調房署可運用《房屋條例》賦予權力,驅趕吸煙者。
巡查隊人手不足
房署工會大聯盟召集人莫敬甫表示,執行扣分制的屋邨巡查隊只有約60人,屋邨煙民又多,根本沒足夠人手執法。他擔心新措施實施後會引起更多官民衝突,「如果一家四口有三個係煙民,𠵱家喺樓下食支煙又話要扣5分,容乜易三個人食四口煙就扣滿16分無屋住呀,佢(居民)實同你搏命。」
房署副署長劉啓雄表示,為讓公屋居民了解新禁煙措施,署方在新措施實施前一星期,向在邨內吸煙人士派發宣傳單張,以及在屋邨當眼處貼出海報。房署今年一月起,於屋邨密封式公共地方,包括升降機內、升降機大堂、走廊及樓梯等列為禁煙區,至今有近20名居民被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