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腳導致離婚兼對簿公堂<br>遭夫踢傷 妻索償80萬元

一腳導致離婚兼對簿公堂
遭夫踢傷 妻索償80萬元

【本報訊】一對結婚20載的老夫婦,因為電視機聲浪問題起爭執,男方遭子女指摘不是,氣得動武跟兒子糾纏,其間一腳踢向勸架的妻子,導致她尾龍骨撞傷骨折,這一腳不僅令夫妻仳離,也令雙方對簿公堂,妻子向丈夫追討約80萬元受傷賠償,案件昨日審訊半天後,雙方庭外和解,雖然細節沒有披露,但估計丈夫仍要向妻子賠償一部份損失。 記者:陳詠詩

原告忻銀花現年60歲,跟70歲退休海員被告梁錫剛結婚20載,自4年前該次爭執受傷後,便與子女搬離寓所,她昨日在庭上稱:「由嗰日打我之後,我恨佢點解整到我咁!」她謂對被告已再沒有感情,兩人目前尚有離婚訴訟進行中。

要求減電視機聲浪

由於雙方初時未能達成和解,案件昨日進行審訊。忻婦庭上憶述事發當日2002年6月1日,她當時56歲,子女仍然在學,當日下午她因為胃部不適,躺在床上睡覺休息,卻遭突如其來的電視機聲浪吵醒,忻婦着被告降低聲浪,被告不僅以「三字經」反罵忻婦,更提高電視機聲浪。
兩名子女見狀指摘被告不是,忻婦稱被告轉而指罵女兒:「衰女,我養你十幾年,幫阿媽講說話,不孝女!」並揮拳打向女兒,兒子護妹心切以身掩護,拳頭落在兒子身上,被告接着跟兒子糾纏,兩人一度跌向床上,忻婦見狀上前勸阻,這時被告左腳踢向她的腹部,令她失去平衡,向後跌坐床邊的椅子上。
忻婦庭上形容,她跌下時感到暈眩,眼前一黑,睜眼後發現自己掉在地上,背脊靠在椅子旁,痛楚不已,隨後爬出客廳報警。忻婦尾龍骨骨折,住院77天,現在仍須定時覆診,她昨日以枴杖助行,進出均由子女攙扶。
忻婦表示從前她喜歡晨運、跳社交舞及耍六通拳,閒時到老人中心學英文、練寫字,自受傷後不能重拾興趣,游泳也不能。她事後獲社工安排搬進院舍暫住,其後自行租屋跟子女同住,她就受傷後所受的傷痛、醫療費及日後生活費等向被告索償。

審訊中途雙方和解

被告一方則就忻婦傷勢成因提出爭議,被告供詞指忻婦跌坐椅子後,仍表現兇惡,掙扎想站起來,卻連椅子掉到地上。不過辯方尚未完全披露被告故事版本,至審訊中途,雙方便達成和解,被告於庭外不欲多談案情,只微笑向記者道:「多謝關心。」
案件編號:DCPI714/05

原告忻銀花(中)昨日仍須以枴杖助行,並由子女攙扶下離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