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利是」的妙用 - 李怡

發揮「利是」的妙用 - 李怡



年初三在澳門金沙賭場玩角子機中了七十四萬元的少女阿彤,因未滿十八歲不獲派彩。阿彤和她的父母向金沙賭場追討。金沙說七十二小時回覆,那麼今天賭場應該會考慮清楚給予回覆了。
社會上對應不應該派彩給這位十六歲少女,議論紛紛,是一樁相當典型的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講不清的事。
以前澳門賭場都要看身份證才能入場。因此那時未滿廿一歲(現降至未滿十八歲)入場的可以說是極不可能。自從開放賭權後,澳門對入場人士也不查身份證了。但各個賭場入口處都會掛一告示牌,聲明未滿十八歲不能入場。門口的警衞則負責監視,看上去真的是小孩,當然不能入場。但一般來說,只要長得成熟一點,大都能混過去。
賭場不派彩的理由,就是在入場處已掛有不准十八歲以下人士參與賭博的告示牌,阿彤進場份屬違規,故不但贏了不獲派彩,而且還要即時逐離。
支持應派彩的理由,是違例入場與中獎派彩是兩回事。讓阿彤入場,是門口的保安走漏眼,至於中獎派彩,則是另一合約,角子機並無貼上「十八歲以下中獎無效」的告示,故應派彩。
但根據過去世界各地賭場的先例,金沙賭場這次大概會「維持原判」。只不過,很可能出於公關的考慮,向阿彤派發一封大利是,這也符合《蘋果》民調中百分之二十七點八的人士的意見。大利是應給多少呢?若我是賭場,會給五萬至十萬元。不派彩金派利是,符合中國人社會的中庸之道,也充份發揮了「利是」的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