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寫了一篇關於樹仁大學新聞系三年級學生梁肇堅同學的照片,有不少讀者回應。當中不少人提出一個問題,認為不值得鼓勵梁同學回現場攝影的舉動。讀者八一門認為:
「他是否有考慮到這舉動會加重在場救援人員的工作負擔?幸好這次火警情況並不是太嚴重,梁同學就做了英雄。但倘若火勢猛烈,梁同學因此而受傷,未知大眾又會如何評價梁同學的舉動?我相信大眾只會視梁同學為『在八號風球下趕往海灘沖浪的一個』。記得多年前曾經有一位英勇的消防員就是因為拯救一位在風球下到赤柱岸邊看浪的人士而殉職嗎?」
我個人認為這種指摘不成立,首先梁同學的行為跟八號風球下到海灘衝浪的少年,是有所分別。前者是追求報道一手新聞,為大眾而服務,後者只不過滿足個人耍樂的私慾。不論是學生或在職記者,也會盡量靠近事發現場去拍照。消防員阻攔大家是理所當然,只不過是各司其職。梁同學當然要明白自己所做行為的危險性,一旦他受傷,或發生任何意外,也應該自行承擔這種風險。能承擔的就該承擔,不能的就別去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