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信箱:期指買賣知多啲

理財信箱:期指買賣知多啲

想請教以下問題:
何謂轉倉?是否先平即月期指,再買/沽下月期指?
所謂轉倉是否因為大戶為對沖風險而做,以保持相同position?
期指有幾多個月可以買?即月=1月、下個月=2月,其後有3月及6月,為何沒有4月及5月?
指數期指與指數期權有甚麼分別?期權是否有莊家?有哪些是莊家?
是否需要考慮時間值及潛在波幅?
Thanks! Makin

由於期貨合約是有期限的,在到期當日,即結算日,期貨持倉者必須平倉。若投資者認為持倉方向正確,如看淡後市,便應在結算日前先平掉即月期指淡倉,再轉做下月淡倉,以賺盡及捕捉預期恒指跌幅,這種把期指續期的安排手法,「轉倉」。
基本上期貨最初成立目的,是用以對沖及降低組合面對市況逆轉帶來的波動風險,但由於項目具有桿槓效應,即以少許資金博取豐厚回報,漸漸地期貨合約演變成散戶投機圖利工具。不過無論持有期指的是大戶抑或散戶,他們都需面對相同風險,我們亦難以估計他們是單為了對沖風險抑或透過買賣期貨合約,達到投機獲利目標。
期貨合約只有現月、下月及之後兩個季度月份(即3、6、9、12月)合約,是港交所(388)訂立合約的模式,以2月為例,可供買賣的合約有2月、3月、6月及9月。

期權只是權利可不行使

指數期貨和指數期權都是港交所產品,期權持有人可在一段期限內,行使權利,買入或賣出期權所代表的投資物品。
期貨和期權最大分別是,期貨合約是一個責任,即合約持有人一定要履行合約;期權則是一個權利,持有人有權行使,亦有權不行使,所以就算市況走勢和投資者估計不同,他可以不行使該期權,最大損失只是期權金。期權市場是有莊家的,每天負責開出買入和賣出價,為市場帶來流動性,增加產品交投量;而莊家獲取的利益,即為買入、賣出的差價。
購買指數期權需要繳付期權金,主要分兩部份:內在值和時間值。內在值主要受5個因素影響,包括相關證券價格、行使價、相關證券波幅及股息,而時間值主要看合約距離到期的時間長短。
亨達集團研究部及財富管理
顧問董事黃敏碩(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