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yMeASunday:第一件名牌 - 黃偉文

BuyMeASunday:第一件名牌 - 黃偉文

年卅晚我發了個好夢。夢中,我在玩具反斗城中,赫然發現有JeremyScott的totebag賣,並且只賣39蚊一個,而全場竟然冇其他人識貨,得我一個人如獲至寶大手購入,嘩,還有幾個款呢,有JeremyScott的新招牌──仿Snickers朱古力的Logo,好可愛呢;又有一個成架黃色運泥車形狀的,咦,都OK喎;還有好幾個款式,醒來後忘記了,只記得個個都靚……因為冇人同我爭,所以我每款都買了一個,還意猶未盡,買多一個畀Eason啦,又買多個畀阿徐啦,又買多個畀昭仁啦……然後就醒來了,笑醒的。
你唔覺得呢個係好夢咩?我覺得呢個係好好夢喎。喜歡時裝,起碼有這點好處,生有可戀,而且不難滿足。
請戥我高興,正如梁漢文告訴我幾年前在法國吃飯遇上朗拿度並得到合照,講的時候眉飛色舞猶如小fans,我也戥他高興一樣。

時裝與愛與隔籬枱

不只一次因為餐廳太細,桌子之間距離太近,而被迫偷聽到鄰枱人整餐飯的對話,沒有重心沒有內容沒有主題沒有共同熱愛的對象,基本上,悶,我當時的感覺是,怎可能專登約些人出來談一整晚如此沒趣的東西?OK,你可以覺得我又看不起人,或者「子非魚,blahblahblah」,好,我硬食;但那一刻我真的慶幸,我生命中起碼有一樣我肯定熱愛,而且遇上志同道合的人總可以談個不完(猶如六歲時找到newbestfriend)的東西──衫。
可能等同於你的golf你的護膚品你的遊戲機你的濕地公園或你的whatever,總之,有所愛就好,沒有就不好,只要有個錨,是不是時裝沒有所謂,當我得戚或自以為是都好,請變成坐在我鄰桌明明唔相識,但話題有趣得我想搭嘴的人,謝謝。

第一次

喜歡買衫不是很高級的情操,起碼在小學教科書中,這種嗜好還不及集郵或者玩業餘無線電值得嘉許,但我與「惡習」之間,也許有些可堪尊敬的聯繫,當你知道衣服曾經帶給我何等的快樂。
你記得你的第一件名牌嗎?
我記得。清清楚楚。顏色質感細節,得到之前的期待,第一次觸摸的震撼,近距離欣賞時視覺上的貪得無厭,幻想明天再約會時的……Um……和味!
……一如你記得你的初吻,或者……
你記得你的初夜嗎?
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夠幸運可以找到一件事,令他覺得人生「值回票價」的,在你眼中,我的精神支柱或者低層次,但我總算是找到了。
被人笑我「為衫打工」笑了20幾年,我都慣了,還嫌他們刻薄得不夠傳神呢,刻薄這等粗重工作,梗係等我嚟啦,我其實是「為衫做人」的,有些事情我肯做,有些人我肯見,有些場合我肯去,都只不過因為第一次可以有機會着着某件買咗未着過的衫而已,而必需要着過晒啲新衫,才有藉口買更新的衫呢。
除了信仰,還有類似的精神力量嗎?

初戀無限復活

初戀,只得一次,而很多人的終極目標還是要settledown的,只有在時裝世界,初戀可以是不老不死身無限復活,少數道德上容許不停換對象來延續火花的事情。
最近作歲末掃除,摷到件織滿細G字的Gucci紅色絲絨恤衫出來,我笑說:「潮流興vintagere-styling,呢件衫畀《i-D》雜誌fashioneditor得到的話,一定當寶。」同屋主卻另有所感:「你看,我們以前買的衫都已經變成vintage了,我們還時時嚷着去買古着,事實上,wemakethisvintage!」聽佢這麼一講,又真的有點恐怖喎,恐怖在,我陣間執完嘢,本來仲諗住去買衫㖭。
一個星期後,被《噴射》雜誌訪問,由「今季流行」講到「35歲之前定必要做的幾件事」,──例如找到個此生無悔的興趣,前者我的答案是「金色」,後者由相熟記者B替我搶答「你呀梗係時裝啦唔使問,1500歲你都知係佢啦」,忽然將兩條線扣起,又生感觸。前幾天落Joyce買CommedesGarcons的金衫金褲,忽然醒起,以我的買衫年資來說,已經長到耐到足以讓金色在我所經歷的周期中第三次回來,而我竟然未厭,一個電話來還是即刻撲落大道中進貢,慌死買遲咗買少咗,對一些我們經歷過不是第一次的事情仍有如此passion,像主動翻看第18次周星馳梅艷芳的《審死官》,今次恐怕打風都打唔甩了,是愛了。
今次慶幸的不是永恒的初戀,是永遠的未甩拖。
到了這刻我終於肯官式地承認,原來我真係幾鍾意衫的。
人生來到這個點,難得還有樣願意沉迷不願醒的嗜好,促成了我對自己現在過的生活「知足的部份」。
見過太多人得了「奧斯卡」,又問自己為甚麼拿不到「格林美」,「格林美」都攞埋,又唔開心自己竟然沒有被提名「諾貝爾」……我近年的快樂recipe是:「唔係樣樣嘢都要你有份嘅!」
維持現在「高不成低不就」的生活,但季季可以買到一批喜愛的新衫,這種生活有得我過到80歲都願囉。
新正頭,總要來個拜年吧,將心比己,祝大家知足常樂,衣食無憂(排名梗係分先後啦!)

黃偉文自我簡介

填詞人,其實最鍾意買嘢,最憎寫字,星期日盡可能唔寫字,去買嘢。
Textby黃偉文

寫咗成篇唔關事,點都係咁意提番少少fashionnews吖。文中提過有半隱形奇能的時裝奇俠JeremyScott先生(圖),終於有個大一點的動作,將與由Tsuki改名為Ksubi的澳洲牛牌搞crossover。(希望真係會出個運泥車totebag)

Ksubi部份成員

夢中的JeremyScotttotebag的樣子。(嗱,我唔識畫嘢㗎吓!)

今年辣手女模AgynessDeyn在紐約時裝周上,已着上JeremyScott仿Snickers朱古力的大logo新衫。

我的第一件名牌就是廿年前山本寬齋先生的這類大龍鳳設計,其實考慮過唔講,費事你對我的初夜連少少fantasy都冇埋。

金,在我有份經歷的時裝春秋,都起碼返兜過三五次啦,今季CdG又出,仍然迷,證明我可能真係幾愛:A.川久保玲B.金色C.所有時裝。

07夏季打尖賀新春,金金銀銀例如這件Lanvin,倒是無心插柳的應景,最緊要沒有口不擇言的人在附近懶好笑講出真理:「嘩!金銀衣紙!」「啋啋啋!」

在vintage店買到vintagedesigner'slabel當然值得高興,但一件衫在我的手上變成vintage,則有七毫子欷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