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獲最佳客戶服務員獎的星展銀行職員,聲稱為滿足女友購買名牌手袋及舉辦婚禮,欲憑賭博籌得老婆本不果,竟鋌而走險,於3個月間59次「穿櫃桶」私吞客戶入賬錢達126萬元,終被客戶揭發。涉案職員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欺詐、盜竊及造假賬等六項罪,昨被判入獄22個月。辯方指被告女友已遠走高飛,只遺下屬於二人的相簿。 記者:楊家樂
34歲被告吳穎輝任職銀行17年,在星展工作10年,案發時駐長洲分行,現已被辭退。辯方昨指本案令人悲傷,被告本是好人,奈何其女友常苛索物質享受,又因她來自破碎家庭,渴望盡快結婚組織新家庭,被告月入僅12,000元,卻因女友的父母已離婚,需準備兩次婚宴,於財政困難下犯案。辯方指被告女友於事發後,不但未有扶持準夫婿,更帶走被告家中財物,遠走高飛,僅留下二人的相簿。
尚欠70多萬恐難歸還
暫委法官鄧立泰昨判刑時表示,明白被告的處境,但滿足女友並非犯案藉口。被告行為明目張膽,違反誠信,案情非常嚴重,被告尚欠銀行的70多萬元亦恐無法歸還,但考慮到被告坦白認罪顯示悔意,沒有案底,態度合作,故酌情減刑。
案情透露,被告於05年10月至06年1月,趁客戶入賬後向上司訛稱打錯資料,要求上司取消交易,上司不虞有詐,結果被告成功從21個戶口,59次偷取款項,涉款126萬元,當中包括幼稚園學費;被告又拿去櫃位錢箱內的兩萬元。被告本打算手頭稍為鬆動,便將錢存回客戶的戶口,隱瞞犯案,但最終有客戶入數後發現要過幾日才能轉賬,亦有客戶發現入錢後款項不翼而飛,案件曝光。被告於警誡下表示,希望賭波和賭馬贏錢後填數,奈何涉款最終輸光。
案件編號:DCCC11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