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情人節,不是這樣「慶祝」的。
首先,為什麼要那麼高調地往辦公室給情人送花?在辦公室收花的那個女子,那一陣驚喜,不是因為知道是誰送的,情人節的懸疑,在於不知道送花的人是誰,心意卡上寫着「你的華倫泰」,情人節是讓暗戀者有一個表白的機會,一團錦簇的心事,收花的人,自己來猜,辦公室的同事,笑瞇瞇的,有心人或許就是其中的一人。
傳到本地不知何故變成了炫耀。「她收到鮮花,我們都沒有」,人人都知道送花者是天天來接下班的那個哈巴狗般的小男友,明明是自己的私隱,卻招來一室的非議,這樣的情人節,在辦公室,變成擾民行為,令一眾單身女子覺得自卑、抑鬱、妒恨,橘越淮而枳,不是這個節日的原意。
因為在這個城市,欠缺的正是一份含蓄的保留,浪漫兩字本來是如此定義的。含苞的花比盛放時誘人,隱傳的心思比乖露的激情回味,舊時的中國情人有這樣的藝術:「身無彩鳳雙飛翼」,從閨房之中,她走到燈市,看見心儀的男子,卻又「車走雷聲語未通」。
對方有時也一樣迷茫,衣帶漸寬終不悔,眾裏尋她,一朵淡燄,卻開放在燈火闌珊處──多麼可惜呢,如果一千年前,中國的書生,學了歐洲的騎士,能有一分勇氣,走上前去送花就好了。仰對皇帝,已經心存畏懼,看見喜歡的女子,卻也羞畏交加,中國的知識分子太悲苦了,雖然為後世成就了淒美的詩歌。
因此,這種的「情人節」是教人失笑的:基督教團伙勸諭香港「情侶」的女方:如果不想在情人節「失身」,最好避免跟「情人」去僻靜之處,應該去熱鬧的地方「慶祝」。
這種「指引」的謬誤在哪裏?首先,跟他一起,如果你有想與他度過情人節的慾望,就決不會害怕「失身」,因為一對情人,男人從事的是「愛撫」,而不叫「毛手毛腳」,情人之間只有「做愛」,沒有「淫辱」。
調情是一件很私隱的事,為什麼要去人多的地方趁熱鬧。開車一起去一座雪山,在森林的湖邊,停下來,關掉車匙,看落日的霞光收攏,在夜空裏,此情此景,誰還介意會不會「失身」?
有這樣的宗教團體,抽樣問如此外行反智的問題,怪不得據說香港沒有幾對情人,只有wet妹和小男人,笨笨的,賤賤的他在商場的自動電梯下閃縮着一副偷拍的手機,三年後,他或許是給你送花的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