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部份重大商業賄賂案

內地部份重大商業賄賂案

罪犯:張恩照
原職位:中國建設銀行董事長
受賄金額(人民幣):419.3萬元
刑期:15年

罪犯:徐放鳴
原職位:國家財政部金融司司長
受賄金額(人民幣):215.3萬元
刑期:13年

罪犯:匡炳文
原職位:安徽省財政廳廳長
受賄金額(人民幣):167.6萬元
刑期:15年

罪犯:郝和平
原職位:國家藥監局醫療器械司司長
受賄金額(人民幣):101.6萬元
刑期:15年

罪犯:劉文杰
原職位:中國貿促會副會長
受賄金額(人民幣):50萬元
刑期:12年

資料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