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官員搜屋董事提覆核

意官員搜屋董事提覆核

【本報訊】兩名公司女董事被指牽涉一宗跨國刑事罪行,本港警方基於意大利檢控當局提出要求,向裁判官申請搜查令,到兩名董事寓所及辦公室搜查,兩人指裁判官批准意大利檢控官搜屋不合法,遂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聲明該手令非法,並索還撿走的證物。
申請人包括陳美瑤、許美琼及她倆名下四間公司;被告則為律政司司長、警務處處長及偵緝高級督察梁景雄(譯音)。
入稟狀指,陳及許的寓所及辦公室於今年1月18日均被警察入屋搜查,搜查令並無提及意大利檢控官會參與行動,但意大利檢控官卻在行動中不斷給指示予本港警察撿走證物,她倆認為發手令的裁判官容許外國執法機構在港執行職務,違反《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並不合法,遂興訟追究。
案件編號:HCAL16-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