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酒樓廚師疑不忿男同事搶去任職知客的前女友,於紅磡一幢唐樓梯間,以𠝹刀割傷對方頸部和四肢,事後畏罪於中秋佳節潛返內地,四年後終因思念家人而回港。
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傷人罪,法官指他攜帶𠝹刀犯案,顯然早有預謀,又專攻事主要害,罪行嚴重,判入獄3年。農曆新年臨近,被告再與家人分隔。
失戀暴跌60磅
被告林志堅現年40歲,其劉姓前女友及張姓男事主分別為34歲及48歲,被告與事主均為廚師,女方則為知客。辯方求情指,被告當年失戀後情緒低落,失眠兩個多月,體重由190磅暴跌至130磅。案發當日被告本想上門與前女友見面,不料於梯間與當時已成為她同居男友的事主狹路相逢,二人發生衝突,糾纏間被告誤傷事主。
案情透露,被告的前女友與事主於02年初墮入愛河,繼而火速同居。同年9月6日深夜時分,事主返回紅磡機利士南路寓所時,被告突然現身梯間,揮拳痛擊其頭顱,又用𠝹刀割傷事主的頸部和四肢,令事主昏迷,被告逃去無蹤。事主留醫數日後出院,被告則於去年8月7日從羅湖回港時被拘捕。
案件編號:DCCC86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