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康女收銀勾結母親偷貨<br>辯稱獨力養子入不敷支獲判緩刑

惠康女收銀勾結母親偷貨
辯稱獨力養子入不敷支獲判緩刑

【本報訊】兼職女收銀員因丈夫經常不給家用,須獨力照顧4歲兒子,入不敷支,遂指使六旬母親到超級市場掃貨,到她負責的收銀機前排隊,大部份貨品女兒沒有「過機」,逕自放進袋內,被超市保安監視揭發。兩母女昨承認一項盜竊罪,均被判監兩個月,緩刑一年執行。

大部份貨品未過機

60歲的湯秀森和34歲女兒盧春萍,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於去年11月6日,在觀塘鯉魚門廣場的惠康超級市場盜竊燒肉、糖果、記事簿、洗髮水、毛巾及小食等43項物品,總值603元。裁判官認為次被告監守自盜,惟考慮兩人再犯機會低才判以緩刑。
辯方求情稱,兩被告是母女關係,首被告任職洗碗工人,次被告96年來港,她與丈夫育有一名4歲大兒子,由於丈夫長期在內地生活,偶然才回港給她家用,次被告經常面對經濟拮据情況,她兩年前開始在超市擔任兼職收銀員,月入僅3,000元,案發後已失去工作。
案情透露,案發日中午,超市便衣保安員發現首被告不斷從貨架取下貨品放進手推車內,但從不細看貨品價格,遂進行監視。保安員見到首被告選擇在次被告的收銀機前輪候付款,但其他收銀機前並無人排隊,次被告從手推車撿起一個購物袋,並將貨品放進購物袋內,惟大部份貨物沒有「過機」,首被告立即匆匆離開超市。
目擊經過的保安員在超級市場外截停首被告,並起回贓物,首被告起初聲稱沒有帶備足夠金錢,次被告向她表示可將貨物先帶回家。警方接報到場,首被告接受警誡時否認指控,次被告則聲稱她不認識首被告,直至警方搜查其住所,才揭發兩人是母女關係。首被告終向警方承認指控,願意承擔責任。
案件編號:KTCC793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