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保釋金後自首督察判囚20月

盜保釋金後自首督察判囚20月

【本報訊】駐守北角警署的一名高級督察,於兩個月間偷走警署夾萬內近30萬元保釋金,用作償還樓宇按揭及賭博,最後因良心責備向上級自首。高級督察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盜竊及一項企圖盜竊罪名,法官指他嚴重違反誠信,動搖市民對警察的信心,判入獄20個月。

41名同袍致函求情

38歲被告區國基,96年自城大畢業後加入警隊,任見習督察,01年晉升至高級督察,服務警隊逾10年,被告於06年案發期間,隸屬北角分區行政支援小隊指揮官,管有保釋金及證物的夾萬鎖匙。
被告沒有聘律師代表,昨選擇自行答辯。他曾於警誡下透露,偷去的29.4萬元保釋金部份用作償還樓宇按揭,約23萬元花在賭波及澳門的賭桌上。育有一名7個月大女兒的他,在求情時沒有詳述犯案原因及財政狀況,只表示將失去月薪55,000元的警隊工作及退休金,亦沒有能力償還竊款,打算入稟申請破產。據資料顯示,被告於去年中購入小西灣南灣半島一價值540萬元的物業,全數按揭。
被告續指,事後他主動向上級自首,為要承擔犯案的後果,他現向香港警方、同袍及家人道歉,沒有維持身為公僕的忠誠正直,令警隊留下污點。不過,被告的待人及工作態度,贏得同袍及下屬的支持,約41名同袍致信法庭求情,讚揚被告是一位體諒別人的領導人,更有多名同袍到法庭旁聽。

用款項還按揭賭博

案發於06年9月14日至11月15日間,被告先後在辦公室的夾萬內,偷走分別置放於13個信封內的保釋金,合共29.4萬元。被告於11月15日在妻子陪同下,向上級總督察霍善德自首。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偷去涉款,並承認其中一次想偷去一筆共5,280元的保釋金,最終因感到罪疚而沒有取走,他將竊款用作償還樓宇按揭,並花在賭波及澳門賭枱上。被告的銀行戶口一直只有91.89元。
案件編號:DCCC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