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治潔癖見稱的馬英九,被控涉嫌貪污後,宣布辭去國民黨主席,但同時宣布參選總統,國民黨也將修訂黨員被起訴不能參選公職的「排黑條款」,為馬英九踏上總統路掃除障礙。
國民黨為馬英九開脫的理由不外這麼一條:相信馬的清廉、人品,而且他是泛藍重奪政權的希望,應該承擔責任,不能因政治迫害、司法迫害而棄選。
參選理由合情不合法
對於馬英九的支持者來說,這是大條理由。馬此時宣布參選,打的正是悲情牌,可以激發鐵桿支持者的鬥志。但是,冷眼相看,這些理由雖然合情,不見得合理、合法。
其實,檢察官的起訴書已清楚回應藍營(國民黨、親民黨)的質疑:馬英九將公帑當私款滙入個人賬戶,甚至拿去報稅,而且三次接受訊問時,口供不一,顯然有欺詐意圖;至於被立案追查後才捐出巨款,只可以作為求情理由,請求法官輕判。
所謂政治迫害、司法迫害,也是似是而非。綠營舉報馬英九,當然有政治目的。但哪怕綠營只是尋找為陳水扁脫罪的藉口,畢竟犯法就是犯法,陳水扁有沒有罪,與馬英九有沒有罪是兩回事,不能由各自的支持者說了算。
馬英九被起訴,不等於有罪,他可以決定是否繼續參選,但不應該學陳水扁,在面對司法審訊時,忘了自己是尊貴的政治領袖,只當自己是被告、律師,為脫罪可以不擇手段,強姦法律、司法,玩弄傳媒、民意。
馬英九宣布參選,實際上先輸了一仗。他宣稱「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但他修改了自己當選國民黨主席時立下的「排黑條款」,又指摘自己擔任法務部長時備加讚賞的檢察官侯寬仁。此舉難免令人質疑,作為黨主席,他可以隨意更改不利自己的黨規,若日後當選總統,是否一樣會隨意修訂不利自己的法律?檢察官、法官的獨立性能否得到保障?
台司法制度再被強姦
藍營一早已部署「救馬行動」,迫馬英九參選,但結果不是救馬,而是害馬,更令台灣司法制度再次被強姦。馬要成為國民黨的領袖,要成為台灣的領袖,首先要尊重制度和法治,尊重檢察官的起訴和法官的審判。
台灣,如果只有民主選舉的一翼,沒有法治的一翼,社會就永遠是殘缺的,只能沉淪於政治的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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