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與北京的朋友通電話。他問:
「知道一樁新聞事件嗎?就是張藝謀和譚盾聯手打造歌劇《秦始皇》涉嫌侵權。而沒擁有版權的編劇蘆葦,遭電影老闆和有份參與《秦頌》創作的導演提出起訴……」
此事在報上看過。但早一陣正忙,所以沒跟進。很好笑,朋友們因知我方曾展開過法律程序,故與侵權相關的新聞便提出來討論一下。
當事人一直不吭聲,終於也面對現實。承認「沒弄清楚」,不但署了名,也收了錢。在報上公開道歉。訴訟仍進行嗎?不知。網上這消息點擊之下,發現連串類似的事件:侵權、抄襲、影射、爭功、官司……
有人交出劇本後,被導演加以改動、融合,變成他個人的作品;有合編者把人家的東西當成自己「創作」;有電視編劇把改編小說後的劇本自行出版……這些有點「忘本」。從前啞巴吃黃連,現在曉得訴諸法律求個公道。
也算「進步」。起碼,無法無天翻版盜印冒名欺世據為己有的黑箱作業,一一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