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言報人李民英提前獲釋

敢言報人李民英提前獲釋

內地敢言報紙廣東《南方都市報》,其創辦人兼前總編輯、被當局以「貪污受賄罪」判處六年刑期的李民英,前日獲減刑三年,提前獲釋回家。
《南方都市報》因在2003年率先報道沙士疫症以及孫志剛案而遭當局打壓。該報創辦人、今年61歲的李民英,以及前總經理喻華峯等人,於2004年先後被當局以「貪污受賄罪」判處入獄六年。當局指李民英接受喻華峯80萬元人民幣,其後又兩度收受共17萬元利益,故判其入獄六年、沒收財產10萬元。

獄中表現好獲減刑三年

總部設在巴黎的「無國界記者組織」昨日稱,一直被關押在廣東番禺監獄的李民英,因在獄中表現良好,以及年紀大身體多病,而獲得當局減刑三年,前日獲釋回到廣東的家。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