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控房署園林建築師涉以權謀私

廉署拘控房署園林建築師涉以權謀私

【本報訊】廉政公署拘捕房屋署一名園林建築師,並落案起訴他以權謀私。廉署指他涉嫌建議房署工程項目使用某牌子建築材料時,未有申報有關建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是其私人密友,引致利益衝突。案件涉及四項公屋園林工程,包括三項共值50萬元的已批合約及一項未批合約。
廉署表示,涉案罪行在2000年1月25日至2001年9月2日期間發生。

未報公司女股東是密友

被告黃廣信53歲,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指他涉嫌違反普通法,獲准保釋,今早將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有關罪行。
控罪指一家建材公司為房署園林工程項目供應某牌子的石春等建材,該公司的一名女董事兼股東為被告的私人密友;雖然兩人的關係引致利益衝突,但被告涉嫌未有申報,違反《公務員事務局通告一九九二年第十九號》。
被告又涉嫌建議房署工程項目使用該牌子的建築材料,藉以使有關公司較其他人士佔優勢,有欠公平。
房署發言人回應時以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由,不作評論,但強調重視員工操守,與廉署一直緊密合作,並定期為員工舉辦講座和培訓,提醒他們保持廉潔、忠誠和信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