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偷月餅 官斥明顯有預謀<br>賊爸爸入獄母女獲輕判

一家三口偷月餅 官斥明顯有預謀
賊爸爸入獄母女獲輕判

【本報訊】在加拿大生活回流返港的一家三口,去年合組「賊家庭」,在中環國金商場的奇華餅店裏應外合,偷取五個月餅和一個麵包,被捕時身上有萬多元現金。裁判官游德康昨判刑時指,一家人合作偷竊,明顯有預謀犯案,考慮偷竊的物品價值和數量不多,判父親監禁14日,在獄中度歲;患有腦瘤的母親亦判監14日,但准予緩刑兩年,同時罰款2,000元;大學畢業的女兒則因受家人影響犯案,輕判罰款2,000元。 記者:陳詠詩

被告分別為父親陳民生(57歲)、母親吳少珊(54歲)及女兒陳德詠(24歲)。陳氏夫婦俱無業,現已離婚,仍一起居住,女兒畢業於加拿大哥倫比亞大學,案發時正修讀碩士課程先修班。

母親內疚連累女兒

根據法庭索取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指三人犯案是出於貪心,但父母對事件均感到後悔,母親因連累女兒而感到內疚,而女兒過往背景良好,她因犯事感到歉疚。
辯方曾求情指母親健康出現問題,長有腦瘤,由於不太適應加國生活,陪同女兒返港找工作,而父親在加國失業多時,靠積蓄維生,回港為亡父奔喪,辯方並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前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李麗娟。律師昨指案中父母因健康問題不適宜履行社會服務令,希望裁判官判處罰款。

被捕時身懷1.2萬元

兩母女早前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偷竊罪,父親則承認一項處理贓物罪名。案發於去年9月30日下午約4時,警方執行「反搵快錢」行動,其間在中環國金的奇華餅店內,發現案中母親從貨架偷取五個月餅及一個麵包,總值265元,放入女兒手持的膠袋內,兩人沒有付款便離開店舖,然後將物品交給父親,三人到附近餐廳坐下,將涉案物品換上另一膠袋盛載,當三人離開餐廳時即被警員拘捕。警方在三人身上搜出港幣及加幣合共逾12,000元。
案件編號:ESCC4215/06

判緩刑與罰款的兩母女,離庭時以外套及膠袋掩護。
黃賢創攝

陳民生早前承認一項處理贓物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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