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讀者書(續) - 吳靄儀

告別讀者書(續) - 吳靄儀

十年來,工作佔了我的日常生活絕大部分。我的工作十分辛勞,但也給了我極大的力量,因為工作是我將信念化為實際行動的工具。一九九七年七月至九八年七月那年,我的主要業務是私人執業大律師,《基本法》實施之初,有不少重大的憲制問題須由法庭裁決,例如臨時立法會的合法性、港人內地子女的居留權,嚴厲地考驗了法庭的獨立和一國兩制之下法治在特區的地位。經歷過這些案件,法律永遠不可能只是高深的理論和文謅謅的辯論,繫於文謅謅的辯論的,是很多人的終身幸福。法律的條文予奪廣大市民的重大利益和權利與自由。打從九八年七月我重返立法會開始,這個意念一直鞭策着我,令我不敢鬆懈,直至二○○四年六月這六年間,我最着重的立法會工作就是審議法案,及參與建立一個健全而專業的立法會秘書處,因為只有這樣才保得住立法程序的嚴謹,及通過的法律經得起訴訟的考驗。
二○○四年後,也就是說○三年七一大遊行之後,特區的管治起了根本性的變化。勤力做好立法會內的工作已遠不足夠,如果不改變政治制度,有志氣和有才幹的從政者的青春只會遭無情虛耗。於是成立關注組、遊行、編《A45報》以至組黨,變成遠比立法會議程更重要和迫切的艱難任務。
在這段波濤洶湧的政海生涯裏,寫這段專欄是一項我一直十分重視的工作,往往在整天的忙碌之後,深宵伏案寫成。令我重視這一小段遊戲文章的是我的讀者。有時在遊行中相遇,有時在的士上交談,有時以電郵來往,或是愛好相近,或是理念相同,這是我精神上的大家庭,使我永遠不會感到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