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豬場主人交回牌照

43%豬場主人交回牌照

【本報訊】漁農自然護理署自去年向豬農推出自願退牌計劃後,至今收到114個申請,佔全港265個豬場的43%。該署與有關部門制訂64條〈飼養豬隻牌照規定〉的諮詢文件,詳列發牌細則;並訂立4個級別的違規罰則,若豬場經兩次書面警告而仍無悔改,將不獲續牌。

農場屠豬會被「釘牌」

飼養豬隻牌照規定的諮詢文件為期三個月,而自願退牌計劃將於5月31日截止。漁護署助理署長(農業)廖季堅表示,諮詢文件主要徵詢業界意見,讓他們有充份時間考慮在新規定下是否會再繼續經營豬場。他指由於過往的發牌條件過於籠統,因此列出細則希望豬農能夠遵守。至於申請自願退牌計劃的豬場將視乎規模獲得平均200萬元的特惠金,政府就此撥款7億至8億元。
對於規定內又列出4個級別的罰則,如在農場內屠宰豬隻將被即時吊銷牌照。廖季堅否認罰則過於嚴苛,並強調豬場經營者須符合公共衞生、環境衞生及環境污染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