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自殺最常用燃氣

集體自殺最常用燃氣

深水埗區議會主席譚國僑議員辦事處,剛好設在肇事的石硤尾邨21座。譚議員昨晚表示,仍在了解今次慘劇的內情。他稱,第21座於1979年落成,同期入伙的現存樓宇尚有八座,大部份住戶為上了年紀的街坊,但以往曾有不少癮君子出沒。
「因為以前附近有間美沙酮診所,聚集咗唔少癮君子,有部份都係區內居民。」雖然該診所已於數年前遷走,惟他在數月前仍收到居民投訴,見到癮君子在公眾地方吸毒,但他強調區內治安問題不大。
此外,英國著名精神病學專家曾就集體自殺進行研究,發現一般集體自殺只發生在熟人之間,所採用的方法通常比個人自殺溫和,其中最常用的方法是燃氣中毒。
研究又發現隨着互聯網普及,集體自殺事件增加,因為「互聯網令有自殺傾向的人更輕鬆地聯絡得到」。
本港現行法例規定,兩人或以上協議自殺,若有人僥倖生還,警方可引用《教唆他人自殺罪》的刑事罪名,控告生存者謀殺或誤殺罪,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03年7月,29歲印刷工人因為嗜賭欠債,與同居女友在將軍澳彩明苑燒炭自殺,女友死亡,該名印刷工人則被救回,事後他被裁定誤殺罪名成立,判監三年。
新聞資訊研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