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去年參加反銷售稅遊行後,在中環麥當勞餐廳遭伏擊受傷,雖然四名兇徒中有人自認是主謀,但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鮑理賢拒絕接納,亦不相信被告的犯案動機是不滿何俊仁拒助申領綜援所致,並認為案中另有主謀,事件背後還有更卑劣的原因及動機,法官指公眾人物須受保護,四名被告須判阻嚇刑罰,各囚4年8個月。
警表示仍會繼續調查
何俊仁昨回應表示滿意裁決,被告所講的犯案動機只是掩飾,他認同法官所指案中另有主謀,案件主管港島區重案組高級督察何振東表示,警方仍會繼續調查。四名被告張永豪、梁均平、陳俊傑及梁富強,年齡27至57歲。四人早前承認於去年8月12日至20日間,串謀蓄意傷害何俊仁,並於8月20日在中環中航大廈麥當勞襲擊何俊仁及民主黨中常委林子健至身體嚴重受傷。
根據四人向警方所作的招認供詞指,曾有誤殺案底、任職地盤判頭的44歲次被告梁均平是主謀,他自認去年3月曾到何俊仁的屯門辦事處求助,申請綜援及房屋,惟沒有回音,一時氣憤而報復。
公然犯案侮辱港法治
可是,法官不相信梁均平招認的犯案動機,認為案中施襲的形式會引來社會關注及傳媒大事報道,從犯案時間和公然施襲,相信案件背後還有更卑劣的原因及動機,背後的策劃者明顯知道,即使拘捕四名被告,他們亦不會供出真正的主謀身份。法官又指,案中涉及公眾人物參與公眾聚會,在光天化日下遭人以警棍集中毆打頭和面部,而事前更遭人跟蹤及埋伏多天,可見計劃精確,目的是要令何受到威嚇及嚴重傷害,案件引起公憤,被告行為是侮辱何俊仁及香港的法治。
控方案情指,去年8月20日早上,四被告在餐廳會合,下午駕車沿何俊仁當日的遊行路線視察情況,再由首被告及梁均平混入遊行隊伍中,手執示威標語靜靜尾隨何俊仁,兩人一度緊貼何。第四被告負責安排交通,其間跟第三被告在纜車站守候,並準備犯案的警棍。
至下午五時許,遊行結束,何俊仁沿政府總部行至肇事麥當勞,梁均平認為時機成熟,夥首被告及第三被告各持一支警棍,先由梁從後襲擊何俊仁的頭部,其餘兩人各攻何的上身及膊頭,施襲約一分鐘,三人逃去。首被告及第三被告各得8,000及17,000元人民幣報酬。
案件編號:DCCC11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