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環立法會大樓發生刑毀案。一名女子駕駛私家車駛至立法會停車場出口,向立法會大樓外牆掟雞蛋及番茄,立法會議員田北俊及何鍾泰的座駕亦被沾污。該名女子肇事後逃去無蹤,警方追緝其下落及調查動機。
昨晨10時許,一名年約25至30歲、身高約5呎6吋,穿紅色冷衫的女子,駕駛一部銀色私家車,沿中環遮打道西行。目擊者指,她將車停在立法會停車場的出口,落車時攜帶一個白色袋,走近立法會大樓,從白色袋拿出雞蛋及番茄,掟向立法會大樓外牆。立法會大樓的外牆及兩支石柱,均被雞蛋及番茄沾污,污迹並彈落地下,濺污兩部房車。事後該名女子登上私家車,驅車絕塵而去,立法會保安員報警,清潔工人其後清洗外牆及石柱的污迹。立法會停車場設有閉路電視,警方撿走錄影帶調查。
學者稱或涉何俊仁案
被弄污的房車,分別屬田北俊及何鍾泰議員所有,田北俊的寶馬房車,車頭冚及擋風玻璃有番茄迹,何鍾泰的平治房車則有雞蛋迹。何鍾泰指出,昨晨8時他駕車返立法會停車場,泊在近出口位置,直至接獲通知,才知座駕被弄污,他相信事件不是針對他,所以不會追究。同時,他亦相信與何俊仁案沒有關係。至於田北俊,前日他將車泊在立法會停車場,昨日不在香港,座駕稍後由司機將車駛走。
身兼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立法會大樓雖是權力象徵,但破壞它不會罪加一等,一般也是控以刑事毀壞,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認為今次事件並不尋常,他指滋事者的動機如單純抗議那麼簡單,根本不用以這種鬼祟方法進行,他更認為可能與何俊仁案件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