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觀塘樂華南邨前晚發生家庭暴力血案,妻子被丈夫用𠝹刀𠝹面毀容,她面部傷處共縫30針。容顏被毀,她顯得格外憂傷,更擔心丈夫日後再向她施暴。她指出,上月曾被丈夫禁錮兩個星期,其後入住庇護中心,丈夫前晚誘她返家時,給她一封信,內容大意是「你看到這封信時,我已經坐監」,原來狠夫有預謀向妻子施毒手。 記者:吳國威 陳達浩
遇襲受傷32歲姓宋妻子,左邊面頰至嘴角的傷疤長達4吋,縫了21針,另左邊腮骨的兩處傷痕,亦長2至3吋,縫了9針,她昨日仍在醫院留醫。她表示,現時心裏很煩很亂,被毀容不知如何見人,同時,她又想到出院後要獨力照顧兒子,生活無着不知怎算。至於涉嫌傷人的46歲姓余丈夫,因早前涉及非法禁錮獲准保釋,現再犯案須由警方看管。
夫要行房拒戴安全套
宋女指出,她原籍四川,95年在深圳的娛樂場所工作時結識余,她說,余曾經結婚,與前妻育有的一對子女,現已20多歲。當年余在港「行蠱惑」,被警方通緝「着草」返深圳,由於他極力追求,於是她辭職跟他一起生活;其間,他經常無錢,每月只給一二百元家用,結果她要重操故業,賺錢供養余。
直至99年,余留於深圳已六年,宋勸他返港自首,最後他返回香港,被警方拘捕扣留半年後,由於法庭判他無罪,於01年返深圳與宋女結婚,稍後誕下一子,現年5歲。她說,其時已勸他重新做人,至去年9月她持單程證來港定居,發現丈夫申領綜援,並拿綜援金賭博,兩個月後她提出到娛樂場所工作賺錢養家,丈夫反對向她拳打腳踢,她忍受不住惟有提出離婚,事件並有社工跟進。
宋女說,上月10日,其夫要求行房,但拒絕戴安全套,由於她曾經小產不宜懷孕,所以拒絕,他勃然大怒又毆打她,並將她禁錮屋內,她扔字條落街,並寫有社工的電話,至1月24日,終有市民看到字條,致電通知社工,社工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將宋救出,並拘捕姓余男子,宋由社工安排入住庇護中心。
大伯連忙制止及報警
其間,余多次致電與她聯絡,要求她返家,她發覺丈夫的態度平和,終答應前晚回家,但只是回來收拾衣服,她為安全計,並要大伯同到場。前晚8時,她回家發現屋內只有丈夫,他交給她一封信,着她稍後才看。約3分鐘後,大伯夫婦與3歲大兒子,並帶同宋的兒子,於晚飯後回來。她向丈夫提出離婚,他極力哀求,稍後他於露台抽煙,返入廳再次向妻懇求,宋女說:「佢左手按住我個頭,好似好溫柔,突然扯住我啲頭髮,右手攞住把𠝹刀,向我塊面𠝹過嚟」,她面頰中3刀後掙扎躲避,丈夫毆打她,大伯連忙制止及報警。宋女稱,事後她看丈夫給她的信,大意內容寫着,「你看到這封信時,我已經坐監」,相信他存心行兇,令她毀容不能在娛樂場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