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沒用原稿紙寫作,同時間有另一電器也被遺忘,那就是傳真機。傳真機彷彿就像LD和MD,屬於過渡時期的科技發明。它們象徵着由磁帶記錄轉至數碼化,最後進化成DVD,注定在時間洪流中被人淡忘。
自從家家戶戶有了電腦後,傳真機的功用已逐漸褪色,特別對寫稿人而言。今時今日,你還用原稿紙寫作,傳真至報館,忙着叫打稿員替你打字,彷彿有點不通情達理。我們現在都交電郵檔案,大家都沒留下所謂真跡手稿,也許這樣更好,沒眼屎亁淨盲,方便,也很環保。加上現在大部份公司影印機都有傳真功能,因此純粹的傳真機更為罕見。
記得以前為了交稿,專誠買了部四千多元的傳真機,後來搬家就擱着沒用。記得有一年,有位女生替我公司工作。她住在上水,為免每次交稿都要她走出來,總是待她寫了一定數量後,才見面開會,但這樣又不夠效率。我們曾提議她把稿寄出來,可是又有點煞有介事。結果我把家中的傳真機送給她,自此之後,我再也沒買過一部傳真機。
懷緬過去當編劇時,逃避導演追稿,為裝作已經完成劇本,就一面將舊稿傳過去,一面拉着紙張,弄得文件模糊一片,接着便向導演辯稱家中傳真機壞了,過幾天再交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