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公司印尼「種金」騙20億元

港公司印尼「種金」騙20億元

【記者鄧永根報道】一家有本港背景的投資公司,近年以「種金」模式在印尼多個城市大規模集資,以年息24至28厘吸引投資客,過去數年共集資超過2億5,000多萬美金(近20億港元),直至去年11月,逾5,000投資者發現公司發出的利息支票均為空頭支票,其後發現公司負責人下落不明,懷疑被騙。兩批來自印尼泗水的受害人較早前來港追債不果,報警求助。

稱進行多個投資計劃

上月31日,其中一批共五人的印尼「追債團」來到香港,他們幾乎每天都前往灣仔駱克道一家公司,但一直無法聯絡到該公司的姓黃負責人。據其中一名女受害人Elly向記者表示,她與其他投資者一樣,只知道這家香港公司在墨西哥、日本等地投資旅遊業、農業及金礦,97年開始在印尼進行投資活動。
資料顯示,姓黃負責人活躍本港音樂藝術界,其名下一公司近年曾牽涉一宗法律訟訴。
Elly說,由於印尼政府有一系列限制外資公司的措施,故該公司與一家當地公司「Wahana」合作,以Wahana為代理,進行多個大規模的投資計劃。她表示,Wahana在全國10個城市,包括耶加達、泗水等地經營分行,並聘請了逾500名營業代表招徠投資客。每名營業代表最少要找到10個客人,佣金以客人數目遞增,一般每名營業代表的底薪加佣金約為15,000元港幣。Elly表示,根據公司規定,每名客戶最少的投資金額為5,000美金(約39,000港元),投資金額最少要存放半年才能提取,若客戶每月支取利息,年息為24厘,若客戶每三個月取一次利息,年息則為28厘。03年,她投資275,000美金(近215萬港元),其間一直有支取利息,直至去年11月開始,她無法再收到利息,她曾向營業代表追討,但最後竟收到幾張空頭支票。
另兩名受害人Dewi及Rudy亦分別投資20,000至35,000美金,去年底亦先後收不到利息,以及無法再聯絡到Wahana負責人,她們聯同1,000名泗水的投資客向當地政府及傳媒求助,稍後,當地政府表示該投資公司為非法經營。

一直無法聯絡負責人

由於追不到本金,不少印尼投資者組團來港追債,今年1月7日,部份來自泗水的投資客往灣仔駱克道兆安中心追債,但一直無法聯絡姓黃男子。
上月31日,受害人Elly聯同另外兩名投資客,與兩名報稱收不到佣金的營業代表來港,昨上午,一行五人在本港友人的陪同下往中區警署報案。有受害人向記者表示,接待的警員曾向她們說,能夠追到款項的機會很微,令她非常失望。
警方發言人表示,本月3日及昨日,中區警署先後於接獲三名來自印尼的男女報案,聲稱無法取回投資本金。警方已聯絡到一名38歲男子協助調查,暫將事件列作以欺詐手段獲得財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