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3週》不服罰款額上訴

案件速遞
《3週》不服罰款額上訴

【本報訊】南華傳媒集團旗下的《3週刊》,於去年6月刊登兩名上身半裸男女互啜乳頭的照片,沒有在封面貼上警告字句,被控發布淫褻物品罪名,已有四次前科的《3週刊》早前認罪判罰款8萬元。《3週刊》認為罰款過高,昨日在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控辯雙方陳詞完畢,法官押後裁決。
代表律師昨日指出,涉案不文照片僅為側田音樂錄影帶中影像,並非《3週刊》自編自導揑造而成,《3週刊》過往四次同類紀錄,每次罰款僅數千元,今次裁判官以最高刑罰80萬元作量刑起點,大幅提高罰款,明顯過重。
案件編號:HCMA11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