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大亨叱咤政商界

娛樂大亨叱咤政商界

現年80歲的王又曾,1927年3月5日生於湖南長沙,1945年到台灣,曾經營毛巾廠和舞廳,是早期台北娛樂界大亨之一。1959年創辦力霸企業,由鋼架生意做起,逐漸發展成為橫跨不動產、食品化纖、金融、航運倉儲、資訊傳播等領域的力霸集團,曾是台灣十大企業之一。王又曾亦成為台灣政商兩棲的傳奇人物。

曾躋身國民黨中常委

他曾躋身國民黨權力核心中常委逾15年,又是台商業總會永久名譽理事長、常務理事,前後擔任四屆的商業總會理事長,最後還把商業總會理事長棒子交給兒子王令麟。
今年1月,力霸集團爆發財務危機,王又曾以養病為由,與妻子王金世英避居上海;1月13日又轉往美國。台灣檢調部門事後發現王涉嫌掏空集團數百億元的資產,由於兩人遲遲不願回台協助調查,台北地檢署在1月15日對兩人發出通緝令,有效期限為2031年5月,並將兩人列為行政院「十大通緝要犯」。而兩人的中華民國護照也遭外交部撤銷。
王又曾夫婦本月2日原計劃由美飛新加坡,後逃往緬甸,但在新加坡機場被台灣當局阻撓而大鬧機場,兩人成功折返美國洛杉磯機場,王其後向美申請政治庇護。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