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食評家,在北愛爾蘭上一家意大利餐館「試食」,吃過之後,在報紙裏只給餐館「一粒星」:服務太差、咖啡稀淡,該餐館的雞,不知何故味道甜得難以入口,雞蛋像是用攝氏六十五度的溫水煮的,生熟各一半。
餐館老闆控告食評家和報紙誹謗,由七人陪審團審理,罪名成立,罰款二萬五千鎊。
外國的食評家,跟影評人一樣,口味刁鑽,言詞刻薄,「全倫敦或許也是全世界最差的餐館:牛排太生,可以把食客淹死在鮮血裏,不必請一個原子物理學家才懂得如何燒烤牛排的是不是?」《泰晤士報》評論倫敦車路士區一家叫聖羅蘭索的意大利餐廳。
「小時候,我在小學裏活吃過一條蚯蚓。這家餐廳的海蜇勾起我的回憶。」《衞報》評論倫敦蘇豪一家叫「鴉片」的中菜館。
「這味甜品,令我想起清理吸塵機那幾個自動灰帚時吸入的氣味。」《泰晤士報》評論大英博物館餐廳。
讀英國報紙的食評,可以學到最尖酸刻薄、不帶髒字而又優雅得體的罵人話。香港的中學,教英文,為甚麼一定要學生訂閱《南華早報》?第一流的英文,必然幽默抵死,這等英文,不在新聞版巴勒斯坦和以色列衝突的路透社電訊裏,更不在華文報紙社論的英譯之中,而在英國報刊的食評專欄。
食評家都很專業,但餐廳太多,食評家排期試吃,忙不過來,自稱山珍海錯都嚐遍,漸漸口味慣縱得像皇帝,下筆的文字,又惡毒得像歹徒。北愛爾蘭的這一家,江湖行走多年,終於出事。
全國記者協會抗議,指判決干預言論自由。最大的理由是:食評家與餐館的老闆素不相識,並無寃仇,下筆的評論,自然秉持忠誠的良心。只要是真實的心裏話(FairandHonest),說出來,即使累得食店關了門,老闆和廚師一起上吊自殺,作者也不必負責。
換了在香港,食評都很厚道:都講「畀面」,對壞的酒家,寧願一字不提,市場顧客就知道是甚麼事。因為香港地方太小,人口稠密,寫食評寫成《泰晤士報》這等坦率,酒家老闆認識綠林人士,聘請湖南殺手,費用才二萬元,只相當於一席貴賓房的鮑魚紅酒宴,食評家是會當街被轟斃的。
英國的食評寫得太刻薄,反而惹人同情,真的這樣糟?倒令人想見識。惡評的酒家,有時反生意滔滔。在北愛被罰的這一位,一定是把這家意大利餐廳的菜式比作中國的公廁內容了,如果他去過那麼遠旅行,這位食評家寫了甚麼?跟那家受害餐館一樣,都叫人隔洋心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