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身家案<br>兩份協議處理不同資產

爭身家案
兩份協議處理不同資產

【本報訊】香港大富豪夜總會主席羅焯與前妻陳健心爭身家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陳健心因抱恙只留在庭半天,由律師陪同離開。上訴庭昨日質疑原審法官沒有將兩人在離婚協議中所獲資產的差額進行比較,做法可能與公平原則相違背,代表陳健心的資深大律師反駁指,兩次協議的草擬模式有別,不宜進行比較。

質疑計算方法有錯

法官夏正民質疑,與訟雙方重新計算的資產值得出,00年協議中,羅須向陳賠償6,500萬元,比較01年協議,羅多取資產約1.1億元,故羅與陳在協議中分配資產後,羅僅多取4,700多萬元,未如原審法官單單計算01年協議所得的差額大,質疑當初計算方法是否有誤。
代表陳健心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昨日回應,00、01年協議分別處理不同的資產,00年涉及的香港資產包括香港大富豪及同仁堂生意,因為仍在運作的公司較實在,計算估值相對會較準確,反觀01年涉及的內地房產項目,因物業存在不穩定因素,估值未必能夠作準,故不應將兩者一併考慮。
案件編號:CACV169,181-18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