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廣告常要應徵者在求職信上列出要求的薪水。參考書提議了三個回答方式:(1)Iamwillingtogowithyouroffer(你給多少,我都會接受)。(2)Iprefertoleavethediscussionofsalaryuntilmyinterviewwithyou(薪水問題,我想留待見面時才談)。(3)Iamopened(我願意聽貴公司意見)。這三句先生認為怎樣?有沒有其他說法?
第一、二句文法都沒有問題,但第一句把薪水問題交雇主決定,對求職者未必有利;第二句對問題避而不答,不符合廣告要求,雇主可能就不邀你會面。第三句則文法有問題:Iamopened即「我被打開了」,那動詞opened應改為形容詞open,IamopenastothesalaryIexpect即「說到要多少薪水,我沒有既定數字,可以商量」。
「希望獲得多少薪水」問題,答案其實要看求職者處境而定。假如你無意擔任薪水低於某個數字的工作,不妨明言,如:(1)Whilesalaryisnotmyonlyconsideration,Iexpecttobepaidintherangeof$×××to$×××amonth(薪水不是我考慮的唯一因素,但希望月薪有×××元至×××元)。(2)IamlookingforasomewhatbettersalarythanwhatIamearningatpresent,whichis$×××amonth(我希望月薪比我目前×××元的薪水高一點)。
但假如你只求工作,薪水低些都不計較,則大可以用參考書那一句:Iamwillingtogowithyourof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