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有思覺失調及抑鬱症的女子入院治病,擔心出院遙遙無期,於是將100萬元積蓄交予感情要好、同患有抑鬱症的嫂嫂處理,怎料只隔半個月,嫂嫂涉嫌從兩人的聯名戶口分51次提走逾99萬元積蓄,支付租金等,嫂嫂被控一項盜竊罪,昨日在區域法院受審。 記者:陳詠詩
被告梁綺雲(54歲)曾租住赤柱豪宅,現為家庭主婦,她是38歲女事主葛利英的嫂嫂,兩人感情要好。被告被控於04年5月至12月間,偷去事主戶口內99.7萬元。事主原從事會計文員,現已辭職,她自03年底開始出現幻聽,經常以為有人跟蹤監視她,04年2月14日因為在教堂大聲祈禱,其家人經教堂人員勸喻後,安排事主入院接受治療,事主同月開始住院。
事主庭上解釋,由於「唔知幾時好番」,所以在4月從醫院回家度假時,跟被告開聯名戶口,存入100萬元,好讓被告在她入院時協助處理財務。事主入院後病情穩定,6月底出院,目前仍需定時服藥。被告將聯名戶口的文件交還事主,並指明戶口存摺也一併歸還,事主沒有為意,將所有文件置在家中,也沒有檢查賬戶結餘。
至05年10月,事主擬往提款,發現存摺及99.7萬元存款不翼而飛,只餘下3,000元。她以為自己大意遺失存摺令賊人有機可乘,於是致電被告求助,數日後在被告陪同下報警,並往銀行索取戶口紀錄,嚇然發現被告早於開戶後半個月分別多次提走存款。
患抑鬱症同病相憐
辯方反指被告在日本大阪投資時裝生意,因鄰舖失火致血本無歸,曾向事主借錢,而事主與同患有抑鬱症的被告同病相憐,不僅借錢,更主動提出開聯名戶口方便被告調動金錢,事主否認有關說法,指被告從沒有要求借錢,若被告及早向她招認,她不會報警。
警方其後拘捕被告,她一度向警方表示後悔,承認未經事主同意擅自取去存款,但辯方指被告當時思緒混亂,從沒作出承認。
案件編號:DCCC7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