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大欺店、店大欺客 - 李碧華

客大欺店、店大欺客 - 李碧華

大機構,出手不比人高,態度亦非和善。要求合作?愛理不理。一旦瘦田有人耕了,才來爭。為了收視率,為了知名度,還是有人(或團體)屈從。揮之則去,呼之則來,無人提出抗議,別說膽敢得罪了。
──這種社會現象,是「客大欺店」,要買不買,肯買已給面子,是你們的榮耀。店方打開門做生意,橫豎商業行為,當然投靠大客。與道義無關。
忽然掀翻桌子不幹?說什麼風格?堅決?儍啦,千絲萬縷的關係,種種好處,身份地位,一時之間那爿店,那道門,哪找去?總有千百理由,好草不怕回頭吃。這就是「店大欺客」。
百年名店侍應比人酷,不大理睬生客,但你慕名去吃頓飯品杯茶,乖乖地等。連筲箕灣一家著名的魚蛋粉小店,門外排着長龍,有客人不想坐路口位,要求換,老闆娘好寸:「你不合心水,可以呀,再排過,半小時後給你。」
──一切,只看誰求誰。
不在乎,才惡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