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9歲男童在大埔林村公園跟朋友捉迷藏期間,遭一隻居民飼養的唐狗撲倒,並噬傷左眼肚位置,登時血流如注,受傷後不僅左眼肚留下一條永久疤痕,也令左眼不能完全閉合,經常遭同學取笑為怪物、有瘋狗症,男童由母親代表於區域法院向狗主索償逾13萬元,法官將判決押後。記者:陳詠詩
原告趙寶寧(譯音)現年11歲,就讀小學六年級,由母親石金嬌(譯音)代表控告肇事唐狗狗主黃逸(譯音)。狗主已因事件被票控及判罰款500元,而法院早前也裁定狗主須就男童的傷勢負責,昨日只就賠償金額開審,由於狗主無現身,案件在狗主缺席下聆訊。
留下永久疤痕
發於05年2月20日,男童因學校放農曆年假,隨母親到大埔林村擺檔賣貨。約上午11時許,男童跟三名朋友在被告林村放馬莆寓所後的公園玩捉迷藏。
男童在庭外稱:「嗰時我同幾個朋友玩緊,我跳上石壆,隻唐狗就撲出嚟,㩒我落地。」他邊說邊示範,指唐狗㩒了他在地後,便一口噬向他的左眼肚,他於是躲向右邊,但仍遭咬傷,登時血流如注。記者問他的朋友為何不施援手,男童語帶天真說:「幾個都係女仔,點幫手呀!」
男童留醫三日,傷口不須縫針,但留下一條約1.5厘米長永久疤痕,至今仍清晰可見,由於傷口拉緊眼肚肌肉,令他睡覺時左眼不能完全合上,留有一道透光小縫,每遇強光便要不停眨眼,又因眼亁經常搓眼。男童指受傷初期常發噩夢,夢見遇襲情形,他說:「頭一個星期最辛苦,晚晚瞓到五點就醒,要再瞓番。」
同學指為怪物
事件距今已兩年,男童每遇到狗都感到害怕,尤其是唐狗,他昨日向法官表示,意外後常遭同學取笑為怪物、有瘋狗症等,令他感到不開心;其母又稱,兒子很多時遭同學取笑後,回家便會哭,法官隨即寄語男童不用理會他們(同學)。
案件編號:DCPI1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