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維思巨星匯5宗罪

盧維思巨星匯5宗罪

罪行:1.無確保投資推廣署嚴格審核美國商會提出的活動預算*
非議事件:最終美商會用盡政府1億元補貼

罪行:2.美商會備忘錄無條文確保節目和活動預算重大改動要政府批准
非議事件:入座率低便派免費票充撐

罪行:3.美商會贊助協議無條文確保若活動告吹須退回已預支款項
非議事件:滾石樂隊取消來港

罪行:4.無確保門票訂價策略經過嚴格審核致政府受損
非議事件:首日入座率僅3成

罪行:5.無確立機制讓投資推廣署可在活動前或期間審批預算和賬目
非議事件:盧維思最初說只需動用政府8,000萬元

*紀律聆訊中此項指控全部成立,其餘只部份成立
資料來源:公務員事務局/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