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枉花納稅人1億元的維港巨星匯失敗收場,除負責執行任務的盧維思僅被罰款了事外,包括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在內四名負責監管計劃的問責官員,全部可以置身事外,政府未有作出任何追究行動。立法會議員張文光批評政府處理不公,「公眾條氣點會順。」
眾所周知,巨星匯事件中盧維思是執行的主管官員,實際決策權握在前任財政司司長梁錦松、當時任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的現任財政司司長唐英年、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堃,以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四人身上。張文光昨在立法會上批評政府只懲處盧維思,卻沒有全面及公正處理其他問責官員的責任,令人失望,而四名前任及現任官員中,只有唐英年曾公開道歉,葉澍堃及馬時亨「對唔住都冇句」,更令人不服。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回應指,唐英年已就事件向公眾道歉,並表明會負上全責,強調問責官員的責任問題已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