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富豪夜總會主席羅焯與前妻爭13.5億身家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羅焯指前妻陳健心16歲時下嫁父親公司的會計員,雙方關係並無了斷,陳於91年與羅簽紙結婚,犯了重婚罪,但原審法官卻要羅舉證至刑事檢控標準,對他並不公平,故要求上訴庭推翻原審裁決,陳須就重婚負責,並扣減她能獲取的資產。
夫有外遇 兩人方訂名份
代表羅焯的英國御用大律師NicholasMostyn昨指,據陳健心於02年底的誓章透露,其生母於她7歲時過世,她由祖母帶大,經營床上用品生意的父親其後再婚,年老祖母害怕她遭後母虐待,故於陳16、17歲時,叫在公司任職會計的盧湖(譯音)「照顧她」;當時因為陳的父親反對,陳與盧並無舉行任何婚宴或成親的儀式,兩人共處超過十年,她為盧誕下四名子女,直至家道中落,盧轉職電車公司,其後更因熱衷參與工會抗議活動,離開家庭;據陳所知,盧後來曾與其他女人同居,而她因生活迫人,曾任菜販及兼職傭工,最後被迫淪落風塵。
Mostyn表示,羅焯與陳健心一直維持同居關係,羅並無過問陳的過去。據羅焯稱,他於1990年與一名女子誕下女嬰,安排母女居於一間村屋,陳因與前夫亦有所出,所以反應不大,依陳健心所講,她知道跟羅沒有正式名份,只是「哎吔夫妻」,但她十分信任羅,會將所有財政問題交予羅處理,由他負責管數,並讓羅在生意夥伴面前,以老闆身份出現,其後她因羅有外遇而感到不安,才與羅於91年正式簽紙結婚,確立名份。
陳健心:「前夫」已去世
Mostyn續指,對於與盧的婚姻關係,陳健心一直表現迴避,又未能提供離婚聲明,陳其後在回應時才指盧於02年已在港去世,她強調雙方過往多年沒有來往,但羅相信她與盧曾以舊式婚禮成親,即於91年簽紙結婚時與盧仍有婚約,故觸犯重婚罪,但原審法官卻要羅舉證至刑事檢控標準,對他並不公平,因此要求上訴庭推翻原審判決,裁定陳犯重婚,扣減她能獲取的資產。
案件編號:CACV169,181-18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