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曲 - 吳靄儀

三部曲 - 吳靄儀

法庭程序,一般是「三部曲」的模式:原告人提出他的申索及理據;被告人提出他的答辯;原告人反駁被告人的答辯。這三部曲完成之後,法官就會即場或押後作判決。
三部曲之內,每一部都有自己的三部曲,就是在舉證的部份。比方說:原告人傳召原告證人甲,證人先在原告大律師提問之下作供,述出案情;然後由被告大律師盤問,找出疑點;最後由原告大律師覆問,澄清疑點。每個證人如此,直至所有證人都完成證供。到了被告人答辯部份,被告證人亦是經同樣的程序。
以上是一般民事程序,刑事程序大同小異,最重要的不同之處,是在於控方有舉證至無合理疑點的責任,所以辯方不一定須要答辯,往往在控方提出證據的階段,憑盤問找出證據的重要疑點便足夠。
這次特首選舉的競賽,看來跟法庭程序也有異曲同工之妙。梁家傑是最先宣布有意參選的候選人,他首先提出自己的政綱,成立他的一套願景、政策與執行計劃的可行和可信性,爭取選委的提名及公眾的支持;這是第一部曲。現在輪到他的對手曾蔭權提出他的政綱、政策和計劃,爭取選委的提名及公眾的支持。兩人各在解釋及推介自己的政綱的時候,當然亦不批評對手及對對手的批評作出答辯。在一個有像樣的準備的競爭之中──無論訴訟還是競選,每一方出台的時候都必然有他的吸引人之處;這是起碼的要求,不足以真正分出高下。真正分出高下的是,哪一方更經得起考驗;公開辯論是最文明而有力的考驗,而公眾應是最後作判決的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