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已經禁止使用手機,今後連行人過馬路都可能不准聽音樂、講電話。美國紐約州參議員前天(周三)提案,要求禁止行人在過馬路時使用任何電子玩意,包括手機、iPod、Blackberry、電子遊戲機,以減少交通意外,違例者罰款100美元(約780港元)。
電子玩物現在人人必備,手機是最基本裝備,有些人甚至隨身可掏出MP3機、iPod、電子遊戲機、電子手帳各一部,上班或上學隨身帶,走路搭車都在聽歌打機講電話,小小機器好像比一切,甚至性命更重要──紐約州參議員克魯格(CarlKruger)卻直指,這些電子玩意更可以令人分心奪人性命。
聽不到旁人大叫「小心」
克魯格指出,單是紐約市布魯克林區,由去年9月至今,已發生三宗行人因電子玩意分心、過馬路被汽車撞倒喪生的意外;其中一宗悲劇中,雖然有旁人大叫「小心」,但死者因為聽不到而枉送性命。
「政府有責任保護民眾。」克魯格說:「我不是想管大家,但事實是,人人都沉醉在電子玩意的世界中,漠視四周的環境……這已經不只是都市特色這麼簡單,而且嚴重危害到公共安全。」
記者實驗:聽不到響按
本報記者在辦公室內做了一個實驗,一人聽着iPod,耳筒音量為中等,另一人在一呎以外地方以普通聲調朗讀,結果聽着iPod的人完全聽不到說話內容,彷彿聾了一般,直至將耳筒音量調校至較低,才可隱約聽到他人說話。如果iPod音量調到較大,在街外甚至聽不到車輛刺耳的響按聲,盡被iPod內的音樂聲掩蓋。
過馬路禁聽iPod這項提案,當然不受iPod等玩意的用家歡迎。一名接受訪問時、iPod耳筒仍牢牢塞在耳中的女郎說:「這不會分心。聽iPod是用耳朵,過馬路是用眼睛看,實在不用注意聽甚麼……我想是這樣。」另一名紐約客也抱怨:「這主意真糟糕,實在太過份了。」
但克魯格強調民眾仍有權在公眾地方享受音樂,「如果你要聽iPod,坐下好好聽。你想在公園散步時聽嗎,悉隨尊便。你想一邊緩步跑一邊聽,我全力支持。但不應該一邊過馬路一邊聽,這樣不只自己危險,也危害他人性命。」克魯格前天在紐約州州議會提出審議法案,暫時未知議員反應。法例一旦通過,只會適用於大城市。
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美國有線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