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富豪夜總會主席羅焯與前妻陳健心爭身家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代表陳健心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指出,羅焯在訴訟期間仍故意報大內地房產項目工程造價為7.08億元,變相令項目價值貶低,直至陳健心向法庭取令要銀行提交估價,才揭發工程費僅5億元,原審法官已考慮所有因素,才決定重新分配協議的資產,做法並無不妥。
石永泰指羅焯於00年後已將畢架山道豪宅轉往陳健心名下,條件要陳在羅向銀行申請按揭時,配合確認文件,以便羅再融資發展廣東省天河區發展項目,雙方聘用的估價師均以餘額方式,計算內地房產項目的價值,即以項目毛利扣減工程費。
變相貶低天河房產項目價值
據羅報價,天河區發展項目毛利16億元,工程造價達7.08億元,惟至婚姻訴訟審理期間,陳接到嘉華銀行按揭文件,向法庭申請要求銀行提交工程估價,才揭發工程費僅5億元,羅故意抬高造價,變相貶低項目價值。
石永泰稱,除00和01年的資產分配協議外,雙方協議均分餘下財產。原審法官判羅須以其他方式賠償1.2億元予陳後,陳獲分畢架山道豪宅及其餘數個物業,原審法官在判詞中曾斥責陳故意瞞報資產,可見已公平衡量案中所有證據,他決定改動協議,並得到案例支持,法官有權更改協議內容及重新分配資產。
羅焯與陳健心自71年同居,於84年創辦大富豪夜總會,大富豪生意暢旺,87年計劃上市,可惜遇上股市低潮作罷,96年羅焯更以近2億元購入大富豪所在舖位。羅、陳二人於91年才正式結婚,惟至01年,陳入稟申請離婚,至04年計算,兩人共同財產值約9.5億至13.5億元。案件編號:CACV169,181-182/06